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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公司有权签字人变更,一定要董事会决议公证

发布时间:2023-12-17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3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香港律师公证,香港公司文书
香港公司有权签字人变更,一定要董事会决议公证


随着近些年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关系日益密切,香港公司参与内地经贸往来越来越多。鉴于此,不仅对香港公司主体资格的证明越来越多,对于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在内地使用的频率也随之增加多。香港公司在内地进行投资活动,发生法律诉讼进行授权委托时,就必须办理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。


公证流程

1.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做公证(包括查核和公证);

2.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。


委托人需要提供的文件

1.公司印章;

2.董事身份证件。


工作时长:

付款且董事签署后约三个工作日


文件名称:

《公司董事决议证明》公证


文件数量:

一正本一副本(共2份)


文件含附件:

1.董事会决议;

2.公司注册书;

3.周年申报表;

4.公司章程;

5.商业登记证;

6.授权委托书(客户提供);

7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客户提供,如有);

8.起诉状(客户提供,如有);

9.诉讼保全书(客户提供,如有)。


工作要求:

公司任何一位董事需前往香港律师行,由律师见证签署决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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