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:香港公司年审,香港公司罚款
每间香港公司年审时间均以公司成立的月份及日期为准。
如2019年1月1日注册成立的公司,则公司下一次年审日期为:2020年1月1日。
以后均在每一年的1月1日年检。
而香港的本地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,必须主动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“周年申报表”,除私家公司外,提交“周年申报表”时一并提交资产负债表、董事报告等。
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将面临的罚款数额
超过30天但不超过42天——HK$300
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——HK$870
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——HK$1,740
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——HK$2,610
超过9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——HK$3,480
(超期年审将会收到香港法院传票或被除名)
此外,除了年审的官费罚款,如你注册的香港公司未遵从《公司条例》第109条规定,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周年申报表NAR1,公司及其每名失责**人员均可被检控,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。
《公司条例》附表12条规定,每次失责*高可处罚款50,000港币,或者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700港币/日。
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需每年缴商业登记费用,如果超期未缴纳,将会产生HK$300罚款,如后续仍未缴纳,就会收到法院传票。